中海油入股中聯煤,交易規模不大,但標志著中海油終于“上岸”,壟斷多年的煤層氣初現新的競爭格局
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(下稱中海油)計劃以12.03億元收購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(下稱中聯煤)50%股權,從而進入中國煤層氣行業,該收購框架已得到國務院國資委的認可。歐洲油氣周報UpstreaM12月初率先披露了這一消息,中聯煤一位高管也在12月21日接受本刊記者電話采訪時透露,這一交易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。
中聯煤是中煤集團全資所有的煤層氣專業公司,擁有國內煤層氣對外合作專營權。2009年4月,中石油(11.08,-0.08,-0.72%)股份公司將其擁有的中聯煤50%股權轉讓給中煤集團之后,中海油就開始考慮介入的可能性。
中石油退出時帶走一部分區塊,留給中聯煤的是面積共達2萬平方公里的大約25個煤層氣區塊,以及500億立方米(約合1.7萬億立方英尺)左右的探明儲量。中海油的參與將大大提高中聯煤的資金實力。今年9月,中海油與山西省政府簽訂《發展煤基清潔能源合作框架協議》時,曾透露今后不僅要在山西發展煤制氣,也要發展煤層氣。
中海油與中煤集團聯姻后,預計中聯煤的總注冊資本將達到18億元人民幣。根據Upstream報道,中海油可能會在新公司中占據主導地位,接管重組后中聯煤的日常業務,中海油還計劃明年投資數十億元,用于煤層氣開發。
專業人士普遍看好這場極具互補性的“聯姻”。中聯煤有資源,卻缺乏開采資本;中海油急切盼望“上岸”,卻苦于油氣區塊大多已為中石油和中石化瓜分殆盡。
一位積極推動此交易的中聯煤高管告訴本刊記者,盡管中煤集團對這樁交易有所遲疑,但客觀上看,不加入新鮮血液,勢單力薄的中聯煤“只有死路一條”。據他介紹,中聯煤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面臨融資難題,從目前狀況看,公司三五年內無法上市,前幾年曾嘗試依靠產業基金,但考慮到國家不允許“拿項目套錢”,最后只能依靠自有資金。而利用自有資金風險很大,中煤集團不免顧忌重重,貽誤了企業發展良機。
在這位交易參與者看來,中海油財力雄厚,擅長對外合作,效率高,經營理念也很先進,是合作的最佳選擇。
瑞銀證券12月13日發布的分析報告指出,交易規模看似較小,但象征著中海油進一步涉足中國非常規天然氣領域。此交易完成后,中海油的天然氣業務組合將更加齊全,囊括海上常規天然氣、進口液化天然氣、煤制氣、頁巖氣和煤層氣。
煤層氣漸熱
中國煤層氣產業起步于上世紀80年代末、90年代初。當時,由于缺乏相應開采技術,國內煤層氣開發主要采用對外合作模式,而且是“多頭”合作——外企無需經過中央政府的批準,即可與各地方政府、地方煤礦企業簽署協議。由于地方競相拋出優厚條件吸引外資,先期簽訂的12個合同很快引來“賤賣”批評。
1996年,原煤炭工業部、地質礦產部、中石油共同出資,成立了全國性的煤層氣專業化公司——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,并賦予其對外合作專營權。此后十年,中聯煤股權幾番變更,至2006年,由中煤集團和中石油股份公司各占50%。
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,由于缺乏必要的勘探開采技術和資本金,加之國內天然氣下游市場尚未培育起來,煤層氣開發的意義更側重于“減少瓦斯爆炸事故”。
中聯煤原董事長孫茂遠在今年3月接受本刊記者專訪時回憶說,2005年2月14日,阜新礦業集團孫家灣煤礦瓦斯事故造成214人死亡,中國政府從煤炭生產安全角度出發,開始格外重視煤層氣開發。事故發生三天后,時任發改委主任馬凱主持召開煤層氣開發利用情況匯報會,制訂了七條政策,包括要借鑒國外經驗,研究提出扶持煤層氣產業的相關財政政策。
據孫茂遠介紹,截至2009年,國家財政給予煤層氣抽采利用以2.32億元的財政補貼,還安排1411萬元退稅來支持煤層氣地質勘查。目前,國內對煤層氣開發利用實行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,每開發利用1立方米,政府補貼0.20元,對發電再補0.25元。
盡管如此,中聯煤還是抱怨政府補貼力度不夠。尤其是近幾年來隨著政府對煤層氣經濟利用價值的認識提高,提出一個個宏偉的遠景產量目標,中聯煤感到力不從心。孫茂遠曾公開表態:“近十多年里,國家金融機構沒有給予煤層氣開發項目任何投資,致使煤層氣開發項目游離于一般性或政策性融資之外,極大地制約了煤層氣快速發展,至今煤層氣開發項目的融資渠道依然不暢。”
批評意見卻認為,“不斷奶的孩子長不大”,中國煤層氣事業最關鍵的問題,不是政府補貼、扶持得太少,而是競爭主體過于單一,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開拓動力。2009年,中國煤層氣抽采量和利用量分別為64.5億立方米和19億立方米——這個成績雖遠好于五年前的水平,但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,仍是極其令人失望的。
進入2008年,愈發意識到中國天然氣市場前景的中石油,開始考慮從中聯煤中抽身單干。中石油作為中國最大的國家石油公司,擁有自己的天然氣管道和下游銷售網絡,融資能力又不成問題,不大情愿留在中聯煤吃大鍋飯。
2008年9月,中石油獨資成立了中石油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,但是一缺資質,二缺資源。
2009年4月7日,這兩個問題得到解決——國資委同意將中石油股份公司所持中聯煤50%國有股權,協議轉讓給中煤集團;以此作為交換,中石油股份公司獲得了原中聯煤的部分區塊和資產,包括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(19.26,0.00,0.00%)盆地2萬多平方公里的煤層氣資源,還繼承了13個對外合作合同。